常見問題

1. 基本須知

1-1A:在學務處(中正圖書館/舊圖)1樓。
1-2A:請同學依各學生社團屬性(學術性、康樂性、聯誼性、服務性)至課外組網頁組織職掌項下查詢所屬輔導員。
1-4A:游藝館2樓的209室(廁所旁)。
1-6A:請逕洽總務處事務組(行政大樓一樓)。
1-8A:不行。課外組管理之場地以校內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輔導有案之學生社團為優先借用對象,其次為校內單位,並無對外開放;又前揭學生社團及校內單位各有所屬帳號密碼,始可至課外組網頁系統借用場地。
1-9A:請以自有帳密登入課外組網頁預約場地,並完成新增企劃書,且場地單須在7日前(不含假日)列印送交課外組審核(學生社團借用須併附活動單)、再至出納組繳費、俟繳費後,連同繳費收據併同交至游藝館2樓管理員室(場地單一式共3聯:出納組存根聯、社團留存、繳交場地管理員)。行政單位如果為校方活動預先借用場地之需求,請以公文系統之簽呈專案申請,惟所借場地如已被預約則不得借用。
1-10A:請先洽課外組場地管理業務承辦人員詢問,如欲場地已被借用不便開放,則恕難安排場勘。
1-11A: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遇有陌生人或可疑人物出沒,應儘速通報本校校安中心、駐警隊或轄區派出所協處(聯絡電話如後),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緊急聯絡方式如下:(一)校安專線:03-2805666。(二)駐警隊:03-4227151轉分機57119。(三)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03-4258325。

2. 系統操作問題

2-1A:一般學生之帳號即學號、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八碼數字(請務必妥為保存、勿告知他人);
行政單位之帳號密碼請洽詢系統網管(網頁下方有聯絡E-MAIL),並提供單位基本資訊、帳號保管人基本資訊等。
2-2A:因應個資法與配合本校依資安細則第六條第八款措施及資通安全責任分級配合資通系統防護系統之識別,故需定期更新密碼。
惟行政單位暫無提供密碼修改之功能、亦不需定期更新密碼,
詳情請點選此公告連結並詳細閱讀。
2-3A:變更密碼之操作說明及規定,請參考此附件並詳讀。
2-4A:忘記密碼可循此附件之第 IV. 項流程指示重設密碼,若不慎嘗試過多次導致帳號遭系統鎖定,請攜帶學生證,於上班時間前往課外組進⾏⼈⼯審核,經⼈⼯審核確認⾝份無誤後,我們會將您的帳號予以重置。
2-5A:請參考本校電子計算機中心提供的Webmail使用注意事項操作說明,若是依然無法收到信件或登入,敬請自行洽詢本校電子計算機中心。
2-6A:建議先確認登入及借用步驟皆無誤(無論學生社團或校內單位皆至少須於7日前將場地單及活動企劃書列印完成),如還是無法排除問題,請直接洽詢網管(網頁下方有聯絡E-MAIL),請明確說明問題並附上截圖,以方便加速作業流程及回覆。
2-8A:不會有差別,分開點早上加下午,跟點整天是一樣的,只是場地單會列印出來2份,都需要完成跑單的動作,但可以只列出「白天時段」的場地單再於送單時,請社團輔導員協助修改時段並核章確認。
2-9A:不行。勾選不用電將連電燈都無法使用,至於其餘場地已自動包括用電,不用再勾選。

3. 場地借用程序

3-1A:學生社團借用場地,請依各社團屬性(學術性、康樂性、聯誼性、服務性)分別送交所屬輔導員審核;校內單位借用場地請洽課外組場地管理業務承辦人員。
3-2A:學生社團的場地單,經送課外組所屬輔導員審核後,7天內會擲回於各學生社團在課外組的「社團資料夾」,請自行領回場地單辦理後續流程(完成跑單),恕不逐一通知領回。行政單位的場地單,請申請人留下分機聯絡方式,經審核後,將電洽聯絡自行領回辦理後續流程(完成跑單)。
3-3A:若無完成場地單跑單流程,恕不借用場地(罰則另場地規定辦理);借用場地請提前於7日前(不含假日)依規定程序完成場地單送交流程。未依場地管理辦法及細則借用場地,將依規定之罰則事項辦理。
3-4A:場地預約後無法直接於系統取消。學生社團欲取消場地,請於7日前(不含借日)下載學生事務申請單載明要取消的場地名稱、借用日期時間等資訊送交課外組所屬社團輔導員;行政單位如欲取消場地請洽課外組場地管理業務承辦人員。
3-5A: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課外組場地管理辦法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課外組場地管理細則之規定,請欲借用場地者,逕依每年度暑期場協會議及相關公告辦理(敬請自行留意公告,恕不逐一通知)。
3-6A:
(1)至課外組網站點場借用「校園KTV」場地,
(2)列印場地單至課外組核章後至出納組 繳費(取得收據),並將場地單拍照回傳至藝工隊粉專或中午交藝工隊器材室,即完成借用。

4. 場地借用規定

4-1A:請先確認向課外組借用場地之跑單程序是否完備,例如場地單及收據是否有確實交到游藝館2樓場地管理員室?是否有完成繳費?(請先確認跑單的同學有完成借用程序)。因管理員(或工讀生)有時因各場地開關門時間衝突,如遇到未準時開門情況,敬請借用者耐心等候10分鐘,如逾時仍未到場開門(或找不到人),請即反應予課外組上班時間請直接撥打電話03-4227151分機57231,非上班時間請以公務信箱ncu7231@cc.ncu.edu.tw反應,並提供借用人相關資訊、借用場地名稱、回覆之聯絡方式,以便後續能釐清借用情形。
4-2A:請借用者先確認有將場地連續借用完成,學生社團請於活動單及場地單送審時告知所屬輔導員,經審註記同意則可留置隔日使用(即前一日不撤場);若是行政單位借用請先洽課外組場地管理業務承辦人員詢問。
4-3A:請參照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場地管理辦法及其細則之規定,有開放可供飲食需求之場地始得為之,並請借用者於借用場地時要勾選有飲食需求,並完成繳交場地使用費始得飲食,除依規定開放可申請之飲食場地其餘場地未開放飲食,場地使用費依前揭規定金額收取。
4-4A:依場地規定之罰則辦理。
4-5A:要,並請依場地單所申請時間準時使用場地,撤場時須通知場地管理員(或工讀生)檢查場地是否恢復。
4-6A:因管理員(或工讀生)有時因各場地關門時間衝突而延遲撤場檢查,敬請借用者耐心等候10分鐘,如逾時仍未到場檢查(或找不到人),請即反應予課外組上班時間請直接撥打電話03-4227151分機57231,非上班時間請以公務信箱ncu7231@cc.ncu.edu.tw反應,並提供借用人相關資訊、借用場地名稱、回覆之聯絡方式,以便後續能釐清撤場檢查有無狀況。
4-7A:除游藝館2樓免預約借用外,其餘志道樓2樓及據德樓2樓公共空間均須依規定借用始得使用。
4-8A:不可以,公共空間為開放場地,借用者皆不得圍場或場佈阻擋通行,場佈或道具亦不得留置過夜。
4-9A:為場地借用之公平,如欲取消場地請依取消借用之程序辦理,不得私自或轉讓場地予他人使用。
4-10A:依據場地使用規定,除志道樓造聚區場地已簽訂切結書者外,辦理各類活動不得有現金交易之行為,學生社團或校內單位更不得引薦外面廠商借用課外組經管場地販售物品。
4-11A:依據課外組場地管理辦法規定,如有特殊場地需求應至少提前於30日之前以專簽辦理。
4-12A:不用再借前一天場地,如果確定不用藝工隊出隊,而是只辦在校園KTV場地的活動,只要依規定先完成預約登記及跑完場地單並繳妥當天的費用即可。

5. 場地借用繳費問題

5-1A:為提供校內師生優質課外活動環境,課外組經管之各場地除暑假非開放時段外,皆為免費借用,如有飲食需求之場地,其所繳交之場地使用費金額並不足以聘請專業清潔廠商打掃(大面積洗地、環境消毒……等),故只能俟逐次收取之場地使用費累積至一定金額,始得外聘廠商辦理一次性清潔,故仍須請借用者,於借用場地後負責撤場恢復及清潔之責任。
5-2A:依暑期場協會議及相關公告辦理。

6. 器材問題

6-1A:一、如欲借用長桌等集會活動物品借用,請先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申請「集會活動物品 借用」,相關申請程序(如借用時間),可先參閱總務處事務組網頁所示之規定。 二、如係學生社團因辦理活動單之需要,欲借用事務組物品借用而須於前揭借用單蓋印 證明,請持事先所准之活動單至課外組申請審認(如非學生社團活動而是系上活動,則 請向所屬系所辦公室申請審認),再至事務組申請借用物品。 三、課外組場地內各器材數量有限,且因維護不易,僅供借用場地者於場地內使用(如 網架、桌子、椅子等場地內器材),恕不外借。
6-2A:「游藝館小禮堂」、「游藝館展覽室」、「游藝館有室」、「志道樓大活動室」分別有桌子、椅子或網架等器材,可供場地內使用;但因器材借用常有耗損,故可供借用數量常會變動,器材能否使用,以實際情況為準,建議借用者先參考網頁「場地資訊」所載內容查詢。
6-3A:依場地辦法及細則之罰則規定辦理。
6-4A:學期間每週一至五中午(12:10~12:50)至游藝館1樓藝文工作隊器材室辦理登記借用(學期中的期中考、期末考週不開放借用)。
6-5A:如需藝工隊出隊架音響設備,請至藝工隊臉書帳號洽詢需求及填寫出隊申請書,並完成登記活動當日游藝館校園KTV場地且請於7日前完成繳費(學期中的期中考、期末考週不開放申請)。
6-6A:請於系統點選場地預約時,先勾選註明「用電:是」,並可於送交場地單予場地管理員時說明借用需求以便註記。
6-7A:請於系統點選場地預約時,先勾選註明「器材:是」,並於送交場地單予場地管理員時說明借用需求及數量,以便註記,惟須視掛勾實際可供外借數量辦理,敬請借用者亦須準時歸還。
6-8A:當然不行, 未經允許,不得於室內使用明火設備或以明火、瓦斯及電器烹煮食物或辦理活動,亦不得擅自改變電源線路或擅用電器設備,以免發生危險或損壞場地;如需另行加裝燈光或音響設備,須經事前申請同意後,方可自行裝設並負責拆除及復原。
6-9A:課外組目前沒有提供投影機借用,學生社團要借用可預約校園KTV出隊使用。
6-10A:目前各場地並未有架設投影機。各場地可借用器材之資訊及方式皆揭露於課外組網頁中各場地中。
6-11A:借用流程說明如下:
(1)活動前2週(不含假日)至課外組網站點場借用「校園KTV」場地,並需先借妥前一日活動場地及KTV場地,以便讓藝工隊可以先行架場。
(2)請至藝工隊Facebook粉絲專業填寫出隊申請表、聯絡藝工隊粉專核對申請項目,再取得出隊申請書(工作天需約3日),將出隊申請書及校園KTV繳費單同時送至課外組請江先生核章。俟核准後,請持單至出納組繳費(取得收據),並將場地單拍照回傳至藝工隊粉專,即完成出隊申請。

7. 社團辦公室問題

7-1A:場地有限,目前各社團辦公室可供借用空間已飽和,並無獨立社辦可供申請,未來如有社團遷出社辦,始安排新申請社辦之社團借用進駐,並朝向以共用社辦方式辦理;如欲先申請候補共用社辦者,請先下載學生事務申請單填寫需求說明送交課外組所屬社團輔導員初審,以便如有社辦遷出可安排遞補。
7-2A:社團辦公室為各社團向課外組借用之場地,無論使用社團辦公室或各場地空間,皆勿存放私人或貴重物品,以免遭竊或損壞;並鄭重提醒各社團,請勿讓其他非社團成員使用社辦、或給其他社團放置物品或提供門鎖密碼進出,如經查證有提供其他社團使用社辦情事,爾後將不再提社團借用社辦之權限。
7-3A:借用場地或使用各社團辦公室,敬請愛惜公物,不得更動設備或設施,並於離場時主動關閉所有電源(電燈、電扇、除溼機……等),善盡清潔撤場復原之責(含關妥門窗),禁止放置積水容器,俾共同維護環境衛生,並防止鼠蟲害、登革熱等傳染病孳生。
7-4A:請先至課外組與所屬學生社團輔導員告知損壞情況,如為社辦內設備修繕,請下載學生事務申請單填寫設備損壞情況及汰換理由說明,送交課外組所屬輔導員審核,以便安排修繕;如為欲報廢社團財產,請依報廢程序辦理。

8. 社團事務相關問題

8-1A:請同學攜帶”會議紀錄”、”簽到單”與課外組網站下載的”更換印鑑申請表”,填妥表單並完成相關核印後,持資料至課外組找所屬輔導員審認,再至中大郵局辦理相關手續。
8-2A:請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發展中心(該辦公室位於課外組隔壁)申請及詢問。
8-3A:請申請人自行登入課外組網頁,列印出歷年幹部紀錄,並先完成社章核章證明後,再送交給課外組所屬輔導員核章。

9. 學生會收會費Q&A

9-1A:學生會做為全校性之學生自治團體,為學生籌辦各式活動、演講。另外,在學生權利爭取上的衍生經費,也將由學生會費支出。學生會費讓學生會有能力提供更多的服務及活動,因此建議繳納,學生可依個人狀況評估是否繳納學生會費。
9-2A:學生會費的用途在於增加學生福祉以及不定期舉辦活動時所需之經費,而針對有繳交會費的學生在學生會舉辦的各項活動都享有報名優先錄取的參與權以及減免報名費之優待。
9-3A:可以在學生議會粉專查詢到學生會費的開銷及預算審核紀錄,所有會費開銷細項皆須由學生議會審核通過。
9-4A:繳費單連結校內資訊系統事宜校方仍在規劃中,故學生會費繳費單目前僅能於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顯示。
9-5A:在該任期收取之會費,得因學生退學、休學、學年中畢業離校、或其他特殊原因,持本校相關證明文件至志道樓二樓學生會辦公室申請退費,查核繳費記錄後,退費金額將依照任期比例來做退費,建議先私訊粉專詢問何時方便退費。(退費範例:任期前四分之一退款四分之三、任期過半前退款二分之一、任期過半後則不予受理。)
9-6A:除特殊原因告知學生會外,目前不開放線上退費。
關於會費的任何疑慮都可以寄信至學生會FB粉專或信箱 ncusatw@gmail.com 洽詢。

10. 其他

10-1A:請至本校學生會facebook粉專進行廣宣品申請(在粉專搜尋”廣宣品”就會有相關貼文了)。
10-2A:請洽總務處事務組,課外組並無提供學位袍的租借服務。
10-3A:請將電子DM寄到課外組公務信箱,但本校保有審核准否協助公告之權利,如營利活動、商業廣告或與學生社團無關事項恕無法協助刊登及轉知公告。
10-4A:社團聯絡方式涉及學生個資,恕無法對外提供,如確有需要邀請學生參加活動(或表演),建議以公函方式來文,俾便協助轉知,或將電子訊息或相關說明寄到課外組公務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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