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 活動宗旨
「南面而歌」計畫自2011年辦理至今(2021)邁入第十年,累計徵得1,726首原創作品,獎助入選309首,其中103首共錄製8張專輯出版。為延續歷屆豐碩成果,持續推廣台語創作與台語文書寫,續辦理「2021-2022南面而歌-新世代台語歌創作獎助徵選活動」,入選作品可獲得獎金,錄音過程有專業音樂製作人一對一量身指導,並透過數位發行,將「新世代台語歌」形塑為南方獨特品牌,鼓勵更多詞曲創作者投入,進而帶動南部地區流行音樂產業發展。

二、執行團隊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中台灣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說明
公開徵求新世代台語歌曲創作,不限主題、不限類型,鼓勵創作者挖掘出台語珍貴、優雅、幽默、稚趣的一面,用在地深厚情誼賦予台語歌曲更多元的樣貌,產出最「純粹」之「新世代台語原創音樂作品」。

四、活動期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年01月02日截止收件。

(二)評選及入選名單公布:111年2月。

(三)專輯錄音:111年3月起(暫定,以實際日期為準)。

五、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團體、學校、個人工作室等;如未經政府立案登記之流行音樂團體,請推派代表以個人身份申請,並註明樂團名稱。

(二)流行音樂樂團之團長及半數以上團員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三)詞、曲如分屬不同創作者,應共同報名,並推派其中1人為申請代表,負責行政聯繫及受領獎助金之窗口,申請代表人須取得其他合作者之同意(共同報名者請於報名表相關表格各親筆簽名以示同意)。

(四)每組(人)報名參選作品至多2件。

六、報名及受理方式
(一)報名資料: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切結書、著作授權同意書、身份證明文件影本等)及參選歌曲音檔。網路報名只需上傳歌曲音檔,如獲選獎助,則需繳交切結書、著作授權同意書、經紀公司無償授權同意書等文件正本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報名表
(1). 每份書表限報名1件作品。

(2). 文件需為可編輯之文字檔,手稿或翻拍圖檔恕不予受理。

(3). 台語歌詞以台語文書寫,如有穿插客語、原住民族語、英語等中文以外之其他語言者,應另附中文歌詞翻譯。

(4). 本活動為推廣台語創作與台語文書寫,建議申請者歌詞內容採用教育部制定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用字(http://twblg.dict.edu.tw/),若遇有罕用字、異用字、音譯字或特殊用字等,包括電腦無法呈現之用字,請參照「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加註拼音符號。

報名表相關附件(每份書表限報名1件作品)
(1). 切結書:申請人及相關創作者均須各自親筆簽名以示同意。

(2). 著作授權同意書:申請人及相關創作者均須各自親筆簽名以示同意。

(3).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設立登記證或其他政府立案證明影本及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以個人身份申請則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如有涉及詞曲創作授權或公開展演等經紀合約問題,請另出具經紀公司無償授權同意書。

參選歌曲音檔
(1). 參選歌曲須以台語為主體,搭配其他語言亦可,音樂類型不限,以呈現新世代台語歌意味為主。

(2). 歌曲作品須為新創,不得為已發行及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亦不得為受委託或活動宣傳之歌曲。

(3). 歌曲檔案為MP3格式,歌曲主唱及樂手音質應清晰、可聽度高,且含完整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

(二)報名方式:郵寄或網路報名

郵寄報名: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及參選歌曲檔案燒錄成資料光碟1份,併同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正本,以掛號郵件(或親自送達均可)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925號21樓2A /中台灣廣播電台「2021-2022南面而歌-新世代台語歌創作獎助徵選小組」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網路報名:請至本網頁下方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依步驟填寫及上傳相關資料。
七、評選小組及評選辦法
(一)遴聘流行音樂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召開評選會議,預計擇選出30件入圍作品,並自30首入圍作品中,另擇優錄取12首交由製作人進行專輯錄製,作品如經審查無符合者得經評選會議決議不足數錄取。

(二)獎助名單核定後公布於本局網站、南面而歌官方網站及「南面而歌」臉書粉絲專頁,並以書面通知入圍者審查結果。

(三)評審標準:詞20%、曲20%、創意30%、整體表現30%。

八、獎勵方式:總獎助金新台幣126萬元整
(一)第1階段:錄取30首入圍作品,每首給予獎助金新臺幣3萬元整。

(二)第2階段:自入圍30首作品中另擇優12首錄製專輯,作品獲選錄製專輯之個人或團隊,應依承辦單位指示至指定地點進行錄音作業,並完全配合製作人指導,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錄音(以混音作業完成為準),經製作人審核無誤及取得「錄音完成證明文件」後,加發錄音獎助金新臺幣3萬元整。

九、獎助金支付方式
(一)第1階段入圍者:於獎助名單公佈及簽約後,入圍者填具領款單由承辦單位送交本局辦理支付入圍獎助金新台幣3萬元整(含稅)。

(二)第2階段獲選錄製專輯者:完成錄音(以混音作業完成為準)且經製作人審核無誤並取得「錄音完成證明文件」後,獲選者填具領款單由承辦單位送交本局辦理支付第2階段錄音獎助金新臺幣3萬元整。

(三)本計畫所頒發之獎金依所得稅法扣繳10%,並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十、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單位應與參選單位一致,同一件作品不得由不同單位重複報名。

(二)每組(人)報名參選作品至多2件。

(三)參選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參選作品於報名時,應符合本活動簡章第三點「活動說明」及第六點「報名及受理方式」之規定。
未有於2021-2022南面而歌專輯出版前將參選作品公開發行(包含實體出版、數位下載及其他方式之公開發行)或將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第三人之情事。
作品曾獲2011-2019南面而歌-流行音樂原創歌曲或影音(MV)創作徵選暨出版、行銷、發表計畫之獎助者,不得以該作品報名參選,違反者,概不予受理。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四)報名參選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將不予受理並取消參選資格;獎助名單公布後發現者,取消入選資格;於獎助金撥付後發現者,取消獎助資格,且受獎助者應依本局指定期限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助金。

(五)參選作品著作財產權人擔保本作品係其原創性創作,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有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造成本局之損害,經查證屬實,參選者除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獎助資格並追繳獎助金。

(六)如有報名資料缺漏或其他情事者,本局或承辦單位得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列入評選。

(七)申請送審之文件恕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十一、受獎助者注意事項
(一)受獎助者以報名表所載資料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但有正當理由且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受獎助者應完全依承辦單位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錄音作業,完全配合製作人指導及依建議修改作品,且同意製作人重新錄製之發行版本。

(三)受獎助者授權、配合推廣義務及注意事項約定如報名表附件「切結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

十二、本計畫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本局得適時補充修正及解釋,並依照政府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洽詢電話:
※ 承辦單位:中台灣廣播電台 行銷部 04-2358-4451余小姐

※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文創發展中心 07-222-5136#8346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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