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107學年度第2學期(含暑假)社團大型活動經費審查結果,如附檔,請各社團參閱。
二、請本次獲得補助之社團務必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完成經費結報,六月份辦理之活動最遲請於6/14經費截止日前完成核銷,逾時以致無法報帳者,視同放棄權利。
三、活動之申請、經費核銷之流程與一般例行活動相同,並請至少於活動十天前向該社團之輔導員,備齊「活動申請表」及「實際經費預算表」提出活動申請(由本組承辦人員核定補助項目)。
四、經大型活動經費審查案通過後,如有借用本學期課外組場地之需求者,請於「108年4月10日16時之前」提交學生事務申請單,敘明借用場地及時間交至課外組,課外組得保留借用與否之權利;經專案核准預先借用者,仍須依規定至課外組網站完成線上申請填報活動單、場地單,完成場地借用流程,如需繳交場地使用費,仍須依規定繳交。如有「未依規定完成借用」或有「違規使用場地」等違規情事,將列入爾後是否協助專案預先借用之參考。以下情事恕不協助借用:
(A)逾期申請或經提交學生事務申請單後又更改借用場地或日期者。
(B)如申請借用時間已被登記借用或與其他大型藝文活動或專案活動衝突而未能協調者。
五、凡獲得補助之社團,請於宣傳海報或DM上將「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列為指導單位,並於活動後繳交活動成果電子檔及書面成果報告予課外組社團輔導員,才算完成結案程序。
六、計畫如有變更或取消,應事先報請本組同意,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將取消本次補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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