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修正後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條文如下:
第三條
評鑑時間:評鑑程序於當年度六月公開說明,年度評鑑依本組規劃之時程辦理。
第八條第五款
評鑑通過並且有參加當年度社團長研習課程之社團得獲每學期社團補助二千元整。

故,有通過107年社團評鑑之社團,且有出席108年3月5日社團長大會研習課程者,得申請107學年度社團補助二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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