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屏東美展 徵件說明
2018-03-21
公告內容
●2018屏東美展 徵件說明●
壹、宗旨:
為推動本縣藝術教育,提升美術涵養,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致力於藝術研究創作,特辦
理本次徵件競賽展覽。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三、 合辦單位:屏東市公所
叁、展覽地點:屏東美術館 (900 屏東市中正路 74 號)
肆、展覽時間:2018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六)至 12 月 9 日(星期日)
上午 09:00 至下午 05:30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暫定>
伍、開幕暨頒獎典禮:2018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舉行,地點於屏東美術館 101
展覽室。<暫定>
陸、邀請作品展覽:
邀請本屆屏東美展籌備委員及評審委員提供作品一件參展。
柒、徵件作品:
徵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均可參賽 (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須
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惟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以民國 105 年以後(含民國 105 年)之創作為限。
(四) 作品若曾於中央、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比賽中獲優選以上者,不得投件參賽。
(五) 參賽者以個人參賽為主,第二類作品如有他人共同參與創作/製作過程,可列名
共同創作者(以三位為限);惟共同創作者視同參賽,不得於同類別以另一作品之
參賽者或共同創作者身份投件。
詳細資料(含相關表格內容)請參閱附檔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