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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 主 旨: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大型活動及服務活動經費審查補助於115/2/23至115/3/9期間受理申請:

二、申請對象:
1本校正式立案且於當學期登記在案之學生社團。
2.前一學年度參加社團評鑑,且評鑑結果通過者,方得申請經費補助。

三、申請類別:
(一)大型活動類:
1. 具全校性或跨校性之活動。
2. 社團組隊參加中央部會主辦之全國性技藝競賽。
(二)服務活動類:具社會服務內涵之大型專案型活動(包含暑假服務)。

四、申請辦法:
(一)同一申請案以交一份電子檔如公告附檔,檔案內有(1)經費申請表及(2)活動企劃簡報,請合併為同一個pdf檔案,檔案中是必需有前述兩種內容才符合申請,本公告附檔經費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寫,簡報則是範本,社團可請自行更換及發揮,限10頁內。
(二)本組以學生社團申請之公平為收件原則,請配合以下事項:
1.申請檔案於公告起至3/9(週一)下午3前E-mail本組公務信箱:ncu7231@cc.ncu.edu.tw,下午3點之後恕不收件(請自洽課外組辦公室服務台是否收到申請檔案)。
2.請務必勾選顯示是大型活動或服務活動,並勾選活動是符合之申請表中所顯示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應符對應指標。
(三)請注意!經費申請書請「依實際需求填寫並撙節開支」,請務必填寫完整,若有明顯過度編列預算或項目不符者、或內容明顯錯誤、視為申請無效!同時,並請社團需自行檢查確認所交資料是否合理及正確,若資料明顯錯誤,本組得予以退件。
(四)經費審查會已訂於3/17(二)上午預計10:10開始舉行,地點:學務處二樓會議室,屆時請有申請並已有本組通知參加審查會議之社團派代表準時出席口頭簡報,每社口頭簡報以3分鐘為限,簡報審查程序表會於3/9之後另行公告,請密切注意。

五、審查標準:
(1)經費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確實。
(2)活動規劃簡報內容應符合社團成立宗旨來辦理。
(3)經費申請書中需呈現社團前次獲補助之成果(第一次申請者可略,如何呈現請社團自行看附檔表格說明)。
(4)社團代表於3/17審查會時出席進行簡報。

※最後提醒※
(1)本補助申請收件至3/9下午3時止,以本組公務信箱有收到可辬示之電子檔為原則,逾時不候。
(2)有參加113學年度社團評鑑並有通過之社團方能申請本經費,以及有通過評鑑之等第補助足以支應所送申請活動預算者,本組皆得不受理收件。
(3)營隊類型或活動已向參加者收取報名費,且經費足以支應活動支出者,不納入本補助申請。
(4)未出席3/17審查會進行報告之申請案,不予補助。
(5)屬社團內部自主辦理之幹部訓練等活動,不得申請。
(6)前次獲得補助但無故未執行活動或未辦理經費核銷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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