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 申請期間:即日起 至 114年11月18日。

二、申請對象:本組輔導之學生社團校外指導老師,並已完成本學期初之社團登記有交指導老師登記表為限。

三、 申請方式:完成附檔表格並於期限內繳交至本組,逾期恕無受理。

四、此申請為依總務處事務組公告115年汽車通行證方配合辦理:
1.校外指導老師若申請上開通行證是由事務組審核。
2.請有申請之學生社團自行注意爾後組務公告領取。
3.有領115年通行證者敬請遵行本校『校區車輛管理實施要點』相關規定。


附件

回首頁

聯絡我們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03-4227151 (分機轉 57231~57234)

03-4267139 (Fax)

聯絡資訊

社團及公務相關問題,請寄信聯絡課外組

網站操作問題,請寄信聯絡管理員

回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