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 本學期獲得指導老師「授課費用」補助之社團及次數如附檔。

二、 本核定是以指導老師登記表之授課費用申請第一點為辦理依據。

三、 次數及費用定義原則為:每次至少50分鐘,800元/次。

四、 請獲得補助的社團務必請指導老師於課程中親簽附件『中大收據』在表格下載區的表9-2,於「上課結束第二天」或「最遲課程日的該月份最後上班日」送課外組各社團輔導員報帳,請注意!本學期經費關帳日是12/3,若逾上述之收件期限,恕不受理。

五、 各社團請勿代墊現金,此補助也不是撥入社團郵局帳戶,因為此補助是以
依社團有繳交老師親簽收據之後,是統一由校方撥款給老師本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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