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主 旨:113學年度第2學期(包含本學期的暑假)學生社團大型活動經費補助於114/2/17至114/2/27期間受理申請:
二、申請類別:
【大型性活動】限114年2月17日至114年6月30日期間辦理之(1)全校性、跨校性,或(2)限參加教育部所主辦之全國技藝比賽等之學生社團團體活動,每社於前述兩種活動,可各至多申請一案為原則。
【社團服務類】限114年2月17日至114年8月31日期間辦理之社團服務活動,以服務對象為申請單位審查。
三、申請辦法:
1.同一申請案以交一份電子檔如公告附檔,檔案內有(1)本經費申請表,以及(2)活動企劃簡報,請合併為同一檔案,檔案中是必需有前述兩種內容才符合申請,(本公告附檔經費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寫,簡報則是範本,社團可請自行更換及發揮,限10頁內),本組以學生社團申請之公平為收件原則,請配合以下申請事項:
(1)申請檔案於公告起至2/27(週四)下午3前E-mail本組公務信箱:ncu7231@cc.ncu.edu.tw,下午3點之後恕不收件(可自洽服務台是否收到申請檔案)。
(2)請各社團務必勾選好經費申請表顯示是大型類活動或服務類活動,同時勾選好活動是符合之申請表中所顯示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何種指標,指標介紹請社團自行至「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官方網站」中查詢及了解(可選繁體中文顯示)網址為:https://sdgs.un.org/zh/goals。
2.請注意!經費申請書請「依實際需求填寫並撙節開支」,請務必填寫完整,若有明顯過度編列預算或格式不符者,視為申請無效!同時,並請社團需自行檢查確認所交上述檔案是否合理及各項資料之正確,因為曾經發生有社團把之前社內之前的申請經費資料全完未改就提送而社團即認為就是已申請(例如今年為民國114,直接未改就送申請之日期為113年o月o日或本組經費補助無飲食仍編列便當預算等等),例如若有此種情況之社團,需自行為社團所交錯誤申請資料負責任,故本組依上述說明得予以退件。
3.經費審查會已訂於3/4(二)上午預計10:10開始舉行,地點:學務處二樓會議室,屆時請有申請並已有本組通知參加審查會議之社團派代表準時出席口頭簡報,每社口頭簡報以3分鐘為限,簡報審查程序表會於2/28之後另行公告,請密切注意。
四、審查標準:
(1)經費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確實。
(2)活動規劃簡報內容應符合社團成立宗旨來辦理。
(3)經費申請書中需呈現社團前次獲補助之成果(第一次申請者可略,如何呈現請社團自行看附檔表格說明)。
(4)社團有代表於3/4審查會時出席進行簡報。
※再次強調※
(1)本經費申請收件至2/27下午3時止,以本組公務信箱有收到可辬示之電子檔為原則,逾時不候。
(2)有參加112學年度社評並有通過之社團已有本學期社團評鑑補助費,若足以支應之申請活動預算者,本組得不受理收件。
(3)申請類別之大型活動是為跨社團共同合作、跨系及跨校等規模之活動均屬大型活動補助範疇。
(4)營隊類型之活動已向參加者收取報名費,且經費足以支應活動支出者,不納入本補助申請。
(5)未出席3/4審查會報告之申請案,不予補助。
(6)屬社團內部自主辦理之幹部訓練等活動,不予補助。
(7)前次獲得補助但無故未執行活動或未辦理經費核銷者,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