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2024-12-31
公告內容
欲申請於114/3/12前洽課外組江先生(一)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起程及賦歸時間,且不得與學校實習期間重疊)為2週至6週,每日工讀時間8小時(不包含休息時間、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工讀內容勿涉及醫療行為,並請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每校最多申請2隊為限(2隊之工讀服務學生名單不可重複),每隊10人至20人,其中每隊弱勢學生人數比率應逾50%,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2倍以上。2隊以不同服務內容或不同服務單位為原則;如非屬工讀服務(如志工服務等),不予補助。(三)辦理工讀服務期間,請標示「教育部學產基金」等文字之海報或布條,張貼或懸掛於服務場域,或佩戴名牌,俾利於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