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宗旨:
中興湖文學獎舉辦全國大學院校文學競寫,藉以深化校園人文精神,鐫刻成長記憶,提供校園寫手青春發聲的平台,期盼全國文藝青年發揮所長,熱情參加,爭取獎金與榮耀。
二、徵文對象:全國各大學院校有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不含五專部三年級及以下學生)。
三、獎項:以下四類,每人每類以應徵一件作品為限
(一)新 詩:四十行以內。
(二)散 文:三千字至四千字。
(三)小 說:八千字至一萬二千字。
(四)古典文學:包括古文、駢文、古典詩、詞、曲等。詩、詞、曲作品限三至十首。
四、獎勵:每類擇優錄取前三名,頒贈獎牌及獎金:
第一名:小說五萬元、散文三萬元、古典文學三萬元、新詩二萬元
第二名:小說四萬元、散文二萬元、古典文學二萬元、新詩一萬五千元
第三名:小說三萬元、散文一萬元、古典文學一萬元、新詩一萬元
另錄取各類組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五千元。
五、收件:即日起開始收件,至民國114年3月10(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六、評選:聘請作家及學者擔任評審。
七、揭曉:預定民國114年5月下旬揭曉並擇期公開頒獎。
八、出版:獲獎作品將彙印專集,凡得獎者均獲贈一冊,版權歸屬主辦單位。
九、應徵注意事項 :
(一)稿件需不具名,一律以word排版、A4規格、橫排,以電腦列印,將紙本乙份及報名表以掛號郵寄或親交中興大學中文系辦公室,來稿請註明「應徵稿件」,並附電子檔光碟(或e-mail至:htkuo880@gmail.com信箱)。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中興大學中文系;電話:04-22857078
(二)請逕自本系網頁http://chinese.nchu.edu.tw下載或本系辦公室索取報表,
並將學生證及身份證影本浮貼於報名表之上。
(三)應徵作品必須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者。
(四)凡抄襲、頂用他人名義,經檢舉屬實將予以公布並取消得獎資格,不得再投稿本文學獎,且通知就讀學校,並負衍生之法律責任。
(五)應徵稿件概不退稿。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