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宗 旨:鼓勵童軍體驗團體生活,增加童軍交流機會,促進童軍情誼,並落實晉程活動,實踐童軍榮譽制度。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女童軍會
四、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04日(六)至1月05日(日)(二天一夜)。
五、實施方式:以女童軍入團訓練及初級童軍進程訓練標準為目標,採露營方式進行。
六、活動地點:桃園市立石門營地(石門國小第二校區)地址:桃園縣龍潭鄉民治路100-1號
七、參加對象:1、凡市內各級女童軍或童軍均可報名參加。
2、以小隊(每隊八至十人)為單位。
3、預定名額:200人。
4、各團每隊請自覓已通過宣誓之服務童軍,至少一位,至多二位。
八、活動流程:見附件一。
九、活動費用:
1. 參加考驗學生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800元整(含伙食、保險、車費、手冊等),參與服務童軍每人繳交400元整(每隊二位名額),請各校酌予補助。
2. 若女童軍持有區公所中低收入證明,得免收參加費。(擔任隊輔之女童軍需有113年之三項登記)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五)止,請準時報名並將報名表mail至tycgs@yahoo.com.tw以利統計。報名表請見附件二。
十一、報名地點:報名地點:桃園市女童軍會;劃撥帳號:05655886
戶名:桃園市女童軍會;聯絡電話:0983-94178;傳真:03-3464304 幹事張曼萍小姐
十二、籌備會時間: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晚上七點三十分於線上召開籌備會,請所有參加學校團長及工作人員,務必參加本會議(不另發公文),會議室聯結另行公告。
十三、帶隊老師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及不影響課務前提下自行擇日補假,全程參與人員、教師核給16小時研習時數,請自行上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十四、注意事項:
1.報到須知俟報名後再行通知。
2.參加夥伴一律服裝儀容整齊,遵守帶隊老師規定。
3.個人裝備:攜帶健保卡、睡袋、睡墊、拖鞋、童軍繩、筆、盥洗用具、換洗衣物、雨衣、個人藥品、禦寒衣物、手電筒、水壺等。
4.小隊裝備:蒙古包或小隊帳、炊事箱、營燈、卡式爐、瓦斯、炊事帳、童軍棍、團旗、旗桿、宣誓用品(領巾、領圈、各式徽章、手冊)。
5.童軍基本知能 (童軍史、諾規銘、制服配戴、徽章意義)請各校團長先行在校考驗。
十五、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女童軍會隨時修正之。
十六、本計劃經市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