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遴選標準:凡具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鄉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推薦方式:
(一)全國各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學生總數在4,000人以下者,每校推薦2名;每超過2,000人,得再推薦1名,以此類推,並請注意推薦人數比例,勿超額推薦。
(二)凡分校區有獨立行政組織之學校,各校區得獨立推薦。
(三)曾獲選之大專優秀青年,請勿再行推薦。
(四)各校推薦優秀青年,請繕造名冊及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如附件),於114年2月10日(星期一)前上傳至114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專頁,完成線上遴薦作業(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vN1py)。
四、表揚方式:
(一)經學校評選推薦,第一名為全國代表、第二名為縣市代表,分別代表學校,請務必出席參加全國及學校所在縣市舉行之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並受獎,其他優秀同學請各校自行表揚。
(二)全國代表參加表揚大會報到通知單,由救國團總團部寄發。另縣市代表參加縣市表揚大會報到通知單,則由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逕行寄發與聯繫。
(三)當選證書由救國團總團部統一印製,預訂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分別寄達各校及各縣市團委會業務承辦人。
五、各校優秀青年代表參加全國及縣市青年節表揚活動,其往返交通費,請依就讀學校規定辦理。另全國代表參加表揚活動者,其參加表揚活動期間之膳、宿等費用,由救國團總團部負責支應。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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