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青年諮詢會(以下簡稱青諮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下簡稱青年局)。
三、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四、本簡章所稱之青年諮詢委員(以下簡稱委員),係指依本要點第3點第1項規定,具公共參與熱誠,關心桃園在地議題,就讀、就業或設籍於桃園市境內於專業領域具影響力,且年齡為十六歲至四十歲之在學學生或社會青年。
五、聘期:青諮會委員聘期一年(114年3月29日起至115年3月28日止);委員於聘期中出缺時,得依順位遞補,其聘期至原聘期屆滿之日為止。
六、遴選標準:
(一)依本要點第2點規定,青諮會之任務包括:
1. 提供青年政策建言平台,蒐集並了解青年意見。
2. 建立多元管道培力人才,增進青年公共參與能力。
3. 研析青年關心議題並提出政策及建議。
4. 推動各項青年發展事項。
(二) 為達成上述任務,委員遴選將參考報名者之專業背景、參與公共事務之相關經歷、針對本市青年政策研析建議之論述能力等面向。
(三) 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促進桃園城市發展,第六屆青諮會將以「智慧生活」、「國際展望」、「文化發展」及「公共參與」4個工作小組進行分組,及討論市政議題。
(四) 另為廣納多元意見,遴選時將參採族群、性別、區域、在學及社會青年之衡平原則;另依本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七、報名及受理方式:
(一) 受理方式:報名表請至青年局官網(https://youth.tycg.gov.tw/)下載報名文件,填寫完畢後轉換成PDF檔(含報名表及切結書等2份資料),登錄報名表單(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pROQG),填寫線上報名資料及上傳PDF檔案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17:00截止。
(三)報名文件:
1. 報名表(如附件1):1式1份(基本資料、自傳及佐證資料),請依格式逐項填寫,未逐項填寫視為資格不符。
2. 切結書(如附件2):1式1份,個人資料授權暨委員權利義務規範切結書,未簽名(章)者視為資格不符。
八、 遴聘方式:
(一) 採兩階段審查,分為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
1. 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由青年局進行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預定於113年12月20日前將合格進入第二階段面試名單公告於青年局官網。
2. 第二階段面試:
(1) 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由青年局區分時段分組別安排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面試結果列入遴聘之參考。
(2) 面試成績其中書面審查成績占30%,面試審查成績占70%,由青年局彙整審查結果,並將獲聘委員名單公告於青年局官網。
九、 其它注意事項:
(一) 撰寫格式:
1. 報名表自傳格式為標楷體字型、14號字,行距為固定行高、行高24pt,佐證資料最多10張(20面)為限。
2. 撰寫完成轉換成PDF上傳,檔案計2個檔案(報名表*1、切結書*1)
(二) 報名者應確保所送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得取消報名資格,並報名者所送書面資料如與線上報名資料不符,以書面資料為準;未完成線上報名或未於指定時間寄達書面資料,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書面資料或線上報名資料均不符合資格,書面資料恕不退還。
(三)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需積極參與受邀請之相關會議或活動,提供策進建議,蒐集及傳遞青年意見,適時宣傳本市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並遵守並執行會議相關決議事項,維護青諮會聲譽,違反且經查證屬實者得解聘之,並註銷聘函。
十、 其他未盡事項,依本要點相關規定及青年局公告之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