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本活動鼓勵18歲至20歲本國籍青年(出生日期於93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間,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至戶籍地鄉鎮市區以外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旅遊並體驗客家文化,於明(114)年2月28日前優先上傳影片且審核通過者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獎勵金。
二、本案活動簡章及資訊,惠請貴單位協助於所屬網站協助公告與轉知,示範影片及說明會相關資訊,請至活動官網(https://www.ihakkatour.com/)查詢。
三、本案委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服務電話:02-2358-4546;電子郵件信箱:ihakkatour@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