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宗旨:推廣中華傳統文化藝術,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善安定的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豐原區慈龍寺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太平區慈明高中
四、協辦單位:1、中華普露功德會 2、豐原區寶源寺
五、參加組別:1、國小三年級組 2、國小四年級組 3、國小五年組
4、國小六年級組 5、國中組 6、高中、大專大學組 7、杜會組 8、長青姐(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9、篆刻組
六、 報名辦法:
1、參加者填寫「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表格之填寫,須依報名表之要求,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姓名、伹別、通訊住址、郵遞區號 字體請寫工整。
2、內容自選: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
3、作品規格:國中、國小以下手工宣紙直式四開(約 35×70 公分),高中以上手工宣紙直式對開(約 35×138 公分),篆刻組請在A4宣紙上,蓋自刻十方印稿,各組並需落款署名,不用裱褙。
4、初選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一一三年十一月八日止(以郵戳為憑)。寄:(411)台中市太平匾光 路 八八號慈明窩中 慈龍杯書法比賽籌辦處收
5、凡初選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6、各組作品將聘評審選出前一五○名,篆刻姐三十名,通知參加現場決賽。
七、決賽日期: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地點:台中市太平區光德路三八八號慈明高中 慈龍寺電話:(04)25271497
八、決賽報到:請攜帶決賽通知單辦理報到手歵·未能辦理報到及未報到入場者,恕不發予獎項。
九、獎勵辦法:
1、現場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第四名4人,第五名5人, 優選35名,篆刻組第一至第三名各一人,優選5名,其餘到現場參加決賽人員均列為佳作。
2、各姐前五名頒發獎狀及獎杯;優選、佳作頒發獎狀。
3、當天下午頒獎典禮(獎品、獎狀請自行領取 不另外郵寄)。
+、備註:曾獲選慈龍杯社會組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比賽。
◎因疫情或其他因素,無法辦理現場比賽及頒獎典禮時,定將初選寄來的作品·直接
進入決賽評審壶將優選及得獎名次的獎狀直接寄發給得獎人(仍請大家踴躍送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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