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 113學年度第1學期(含寒假)社團大型活動及服務經費審查結果,如附檔,請各社團參閱。
二、 請本次獲得補助之社團務必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完成經費結報,逾時以致無法報帳者,視同放棄權利。
三、 活動之申請、經費核銷之流程與一般例行活動相同,並請至少於活動14天前向該社團之輔導員,備齊「活動申請單」及「實際經費預算表」提出正式活動申請(由各屬性社團輔導人員核定最終補助項目)。
四、 凡獲得補助之社團,請於宣傳海報或DM上將「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列為指導單位,並於活動後繳交活動成果電子檔及書面成果報告予課外組社團輔導員,才算完成結案程序(活動成果表在表格下載區表6-1)。
五、 計畫如有變更或取消,應事先報請本組同意,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將取消本次補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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