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6月12日新北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檢討會議暨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要調整部分摘錄如下:
(一)依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芭蕾個人組於115學年度開始實施;團體組(限乙、丙組)於116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各競賽類組報名時間如下,請競賽單位逕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
1、團體B組甲、乙、丙組及個人,訂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9日(星期一)。
2、團體A組不辦理初賽,決賽報名時間訂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20日(星期五)。
3、團體A及B組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個人組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報名時間訂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20日(星期五)。
(三)比賽日期:團體組甲組訂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至10月25日(星期五)辦理;個人組及團體乙、丙組訂於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1月7日(星期四)辦理,將視報名情形調整賽程。
三、另檢附報名資料檢核及時程表1份供參,有關新北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陸續公告於清水高中官網(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teacher.cssh.ntpc.edu.tw/113dance/),請逕自上網查詢。
四、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並依承辦學校(清水高中)網站實際公告為主,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