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113年帶動中小學申請 112/12/12日12:00前繳件課外組江先先
一、 目的:
(一) 鼓勵大專校院社團本於服務社會的精神,進入中小學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以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娛樂。
  (二) 配合中小學團體、聯課活動實際需要,規劃辦理帶動中小學社團活動,以營造校園多元學習環境,促進學生群育發展及興趣之培養。
二、 依據:推動校園社團發展方案
三、 補助對象:各社團
四、 實施原則:
 
  由各社團透過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劃,每學期規劃至少四次以上活動(一年計劃至少八次以上內至少一次戶外活動)時間113/3/1-113/11/30始得提出申請,以達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之目標,且一合作計劃以帶動一社團為原則。
  (四) 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對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一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五) 合作對象可為鄰近或跨縣市中小學,以平衡教育資源。
  (六) 各校學生參與本案活動之紀錄,應詳載於各校學生社團護照中,以作為日後學生敘獎、升學或就業之參考資 料。
如需申請社團請洽課外組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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