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活動宗旨:
為鼓勵從事影像創作、培養新銳電影人才並落實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民眾媒體近用權,透過微電影行銷彰化之美,鼓勵民眾將彰化在地特色、城市發展及縣政成果等素材,運用攝影器材以影像方式記錄彰化之真、善、美。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新聞處(以下簡稱本處)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公益頻道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
(一) 個人或團隊組隊皆可報名參賽,身分不拘、不限國籍。

(二) 多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報名,每組至多10人。團隊需指派一位授權代理人簽屬參賽切結書,其餘隊員則須分別簽屬共同創作人授權書。如有爭議概與本府無涉。

(三) 作品為111年1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之作品。

(四) 同一作品不得由不同單位或個人重複報名。同一人或同一單位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

(五) 如未滿20歲,須加上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四、活動時程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 得獎名單公布:預計於111年10月下旬公布於本府新聞處官網及 Facebook「花現彰化-彰化縣政府新聞處」粉絲專頁。



五、徵件影片規範
(一) 影片長度:影片全長以3-5分鐘為限(含片頭片尾)。

(二) 主題「須」為1.青年就創業、2.不老樂活城市、3.地方創生、4.低碳永續家園、及5.教育新視野等 5 大主題,素材不限,所有製作元素均 須以彰化縣境內為限。

(三) 參賽影片分為劇情片組、紀實片組兩類別,僅擇一報名。

(四) 影片格式:參賽影片檔案必須以avi、mpeg、mp4等可上傳 YouTube的格式為主,解析度至少為HD 1920(W)X1080(H)像素,並將本府機關識別圖樣(如下)置於影片最後影格中。下載路徑:https://www.chcg.gov.tw/ch/abouts-represent.asp (下載連結)




六、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參賽者請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將作品名稱設定為「第3屆尋找彰化味~ 微電影創作獎徵選活 動:影片名稱」,並上傳相關文件:

參賽切結書(附件1)。
若有使用音樂或影像,請上傳音樂及影像版權授權書。
共同創作人授權書(附件2)。
參賽作品演出演員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3)。


七、評審辦法
(一)由本府邀請影視及行銷相關專家學者加以評分

初審:各組選出符合評審標準之作品進入複審。
複審:複審成績由專家學者評分以及網路票選加總計分。通過初審入選之作品,始可進入網路票選。於投票開始時間開放網站投票,每組別每人每日限投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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