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書法愛好者,依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社會組之規定條件參加徵選。持外籍護照之書法愛好者請逕向西安碑林博物館網站報名。
參選者須檢附相關證件含正反面的影本(高中職組、大學組請附身分證與學生證且含111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證明;社會組請附身分證),核對報名文件後始取得參賽資格。
作品須為參選者本人臨寫,不可描摹;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資格。如有已發給之獎勵及證明皆予以收回。
作品形式與處理:
請按主辦單位指定碑帖書寫參選作品(臨書目錄),一人一件,全文或部份書寫,須親自落款並用印,落款內容須註明臨書篇名。不按指定碑帖書寫不予以評選。
紙幅限四尺直式對開宣紙(約135×35公分),不須裱褙。
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交寄後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兩岸獲獎作品將共同參展分別於西安與臺北等地舉行的「臨古開新‧共書輝煌~西安碑林海峽兩岸臨書展」。
徵選程序:
一、收件
收件時間:2023年月9月30日(六)截止,按郵戳日期為準。
收件地點:將相關證件的影本、作品以迴紋針夾附於報名表後,寄至:
1068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號7樓之7(TEL: 02-27060869)
社團法人中華翰維文化推廣協會 臨書組收。
二、評審與公告
評審:主辦單位邀請臺灣知名書家擔任評審委員,各組預定選出50名(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人數及作品酌量增減)。
公告:2023年10月20日(五)17:00前,主辦單位將公布獲獎者名單於活動官網(https://beilinshu.hanwei-hanya.com/)以及協會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anyaculture)。
主辦單位保留因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延遲或調整評選方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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