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大專學生服務隊依「籌組成員」為申請依據,「同校性大專院校學生或社團」籌組,逕由學校發文向救國團總團部申請,「跨校性大專校學生或社團」籌組,逕向該服務地點救國團所屬各縣市團委會申請,由縣市團委會彙辦後送救國團總團部審核。
二、預計補助35至40隊名額,獲選隊伍將給予新台幣1至3萬元之補助,補助名單確定後上網公告與發函通知。
三、計畫申請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截止,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提出申請,獲選之隊伍需派員參加6月下旬服務隊行前講習暨授旗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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