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海洋委員會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特訂定旨揭補助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學生社團如符合旨揭原則有關創社、社務活動或公共活動費等需求,可向海洋委員會提出經費申請,海洋委員會將視年度預算、所報計畫及相關佐證資料審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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