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110年「發揮玩的精神」救國團創意短片徵選活動辦法

一、 活動目的: 這一年因疫情影響,不少人出現過多的焦慮、消極、害怕、擔憂等…負面能量,到底要如何找回過往充沛的活力呢?救國團邀請年輕人發揮玩的精神來拍攝創意短片,一起共創正能量傳遞。

二、 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 協辦單位:校園鑫馬獎

四、 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在學青年(含研究所,科系不拘)

五、 徵件時程:即日起至111年1月14日(五) 24:00 止

六、 競賽主題:以「公益、教育、服務、健康」為主軸,來呈現年輕人「發揮玩的精神,傳遞正能量」。



七、 參賽方式:

(一) 請至比賽官網(https://microfilm.cyc.org.tw/)線上報名,待本會審核確認,方視為完成報名。報名者需上傳在學證明。

(二) 參賽同意書需加蓋報名者本人印章或簽章,掃描後儲存為PDF檔案上傳至報名系統。

(三) 主辦單位將於參賽者報名完成後E-MAIL「救國團創意短片徵選報名確認函」給參賽者,方得視為報名成功。

(四) 執行單位保有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參賽。



八、 影片規格:

(一) 影片長度:建議30秒~120秒。

(二) 影片格式:HD以上,MOV或MP4檔案。

(三) 影片形式: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廣告...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四) 拍攝工具:不限,手機拍攝亦可。

(五) 影片音樂必須為無版權音樂或已取得授權的音樂,不得侵害音樂著作權。



九、 評選方式與獎勵:

(一) 錄取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1名、佳作5名、網路人氣獎5名。

(二) 初選:由主辦單位審查,審查參賽者是否符合參賽資格、參賽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一項不符規定,經通知期限未完成補正者,不受理參賽,審查合格之影片即可入圍。

(三) 網路人氣評選:作品報名審核確認後,大會將於111年1月24日起,於比賽官網發布參賽影片,影片下方提供「分享」功能,即可將影片分享至FB個人貼文。觀眾每人每天可進行一次分享,分享數持續累積至111年2月11日24:00為止。

(四) 決選: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按總分數高低做為獎項依據,結果將於比賽官網公告(https://microfilm.cyc.org.tw/)並E-mail通知得獎者。



十、 時程:

項目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報名投稿

即日起

111年1月14日(五)

作品資格審核

111年1月17日(一)-1月20日(四)

初選入圍公告

111年1月21日(五)

人氣獎投票

111年1月24日(一)

111年2月11日(五) 12:00

決選評選

111年2月21日(一) -2月25日(五)

得獎公告

111年3月04日(五)

企業參訪

111年3月21日(一) -3月25日(五) (擇一日辦理)

頒獎時間

111年3月29日(二) 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會



十一、 獎項/獎金:

(一) 金獎1名:獎金20,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二) 銀獎1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三) 銅獎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四) 佳作5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五) 網路人氣獎5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六) 獲獎者將有義務出席111年3月29日頒獎典禮,並可獲得參加影視相關產業參訪交流機會(將規劃於111年3月21日(一)~3月25日(五)擇一日辦理)。



十二、 評分標準:

金、銀、銅獎、佳作 評分項目

創意性

發想概念(原創性、獨特性….等)。

20%

傳播性

影片是否具有話題、議題、討論性。

30%

執行力

拍攝技巧、剪接流暢性、字幕設計、特效表現、背景音樂、音效旁白。

30%

網路人氣

官網影片分享次數、Youtube觀看次數。

20%



網路人氣獎 評分項目

官網影片分享次數

60%

Youtube觀看次數

40%



十三、 參賽作品著作權: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原創作者及主辦單位共同所有,並用於行銷用途。獲獎影片,需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微調內容,或後製剪輯,若得獎者無法配合將視同棄權,不得提出異議;另衍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拍攝,且未經參加其他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著作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



十四、注意事項:

(一)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得經決選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二) 本活動得獎人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三)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佈、獎項內容與數量保有修改權利 。

(四) 參賽即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



十五、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中國青年救國團學校青年服務處

   聯絡人:陳小姐

專線電話:02-2596-5858 轉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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