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參賽資格:

1. 設籍於桃園之16歲至30歲市民(須具備桃園市民身份證明)或目前就讀桃園市內高中、大專院校者(需具備目前在桃園就讀的在校資格證明)。

2. 個人或團隊均可報名參加。

以團隊為報名者,其中一位參賽隊員符合上列資格即可,須於報名時上傳相關證件,佐證符合報名資格。人數限8人以下,選拔賽期間(自報名起至決賽進行),不得更換團體成員,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團隊個人資料,若進入複賽及決賽時每位團員皆須備身份證明。



▍報名規則:

1. 報名期間:公布日起至 111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止。

2.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於活動報名頁面填寫基本資料,並附上才藝表演影片連結(請統一使用Google雲端連結),始完成報名程序。

3. 影片內容:包含 30秒內自我介紹 + 3分鐘內才藝表演

4. 需為本賽事錄製全新才藝表演影片且影片不得再次後製、剪輯或使用 mv、節目畫面、其他比賽畫面等剪輯或混音重製影片,如有前述情形則不予評分,參賽者不得異議。

◎ 請自行確認影片之播映內容、品質、與才藝整體呈現效果,屬樂團性質者,須注意主唱音量、樂器彈奏收音清楚與呈現品質。

5. 完成報名後,請於報名截止前且於興光堡壘營業時間內(星期一公休,平日 09:00-18:00、假日 09:00-21:00),致電 (03)215-0312 呂先生,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詳情請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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