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壹、目的

一、 紀念永恆巨星鄧麗君,喚起歌迷對她的思念。

二、 推廣音樂藝術文化,傳唱經典,讓名曲永流傳。

三、 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提供熱愛唱歌者,展現自我的舞台。

四、 讓各國民眾追憶「雲林女兒」、「亞洲歌姬」鄧麗君的影響及魅力。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參、參賽資格

一、 國籍和年齡不限。(民國93年或西元2004年2月10日後出生,未滿18歲之民眾,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 已有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資格經查證如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規定者並應自負相關責任。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間: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 111年3月4 日(星期五) 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 請至活動官網,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不接受其他報名形式。(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oeDzRv或 掃瞄QR-Code線上報名)

(二) 參賽作品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表並將參賽影片上傳指定雲端(平台路徑: https://reurl.cc/qO1zdR)。

(※完成網路填寫報名表與參賽影片上傳,兩者皆完成,才視為報名成功;缺一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署同意書(附件一),並請將同意書上傳報名網頁。

(四) 主辦單位網路收件後若發現參賽之報名文件不齊者或無法辨識資料,不列入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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