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有關各院受理9/11新生報名參訪實驗室結果如附檔(含報名參訪藝文中心),請各新生下載查閱。
二、敬請各系輔員協助帶領所屬新生(完成報名者)至實驗室集合,因應防疫,集合前敬請各系輔員須替新生(報名者)量測額溫並蓋章再帶領至實驗室(如額溫超過37.5度請勿參加活動並請聯繫實驗室負責窗口請假)。
三、報名者如因故臨時無法參加活動,敬請主動於9/8前洽詢聯絡所報名之實驗室負責人員(如附檔)。
四、請報名新生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如經查有隱匿未符資格,校方將有取消同意報名之權益。
(二)請遵守實驗室或該單位之相關規範,例如遵守不錄音錄影、或相關實驗室所定之安全規範或服儀規定。
(三)如因故臨時無法參加活動,請報名者應於9/8前主動聯絡實驗室負責人員,不造成相關單位之困擾。
(四)參訪期間應遵守並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五、如有未盡事項,本公告得隨時補充說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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