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本署為鼓勵青年參與教育志工服務,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特訂定旨揭服務計畫。
二、計畫簡述如下:
(一)提案內容:由申請提案之個人或團體或學校組織15歲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以下簡稱團隊),於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整合資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每個服務方案至少服務12小時。各團隊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2個團隊為限。
(二)申請與服務期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6至9月進行服務。
(三)申請方式:於截止期限內至線上系統申請,系統預計於109年3月2日起開放受理,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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