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申請資格
1.申請計畫隊名為108年救國團暑期~「(校名)大專社會服務隊」或「(縣市)大專學生返鄉服務隊」,每隊人數以12人至15人為宜。
2.提案之計畫須以「青年」為主導企劃、推動與執行者。
3.服務日期原則上以每一地點每一梯次4~8天為宜。
4.依據服務專長擬訂申請計畫以「青年參與、聚愛分享」為主題,其類別可包含弱勢關懷、品格教育、偏鄉教育、環境保護、新住民服務為主軸共五個類別,提案內容橫跨二項類別以上時,則以內容所佔比例較多者為主要提案類別。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說明。


附件

回首頁

聯絡我們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03-4227151 (分機轉 57231~57234)

03-4267139 (Fax)

聯絡資訊

社團及公務相關問題,請寄信聯絡課外組

網站操作問題,請寄信聯絡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