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壹、宗  旨:弘揚國粹,倡導書法活動 ,推動文化建設,建立祥和社會。

貳、督導單位:內政部.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參、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教育局。

肆、主辦單位: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 

伍、協辦單位:正大光明毛筆有限公司。

陸、比賽辦法:

一、組別:

    1.國小一年至二年級組

    2.國小三年級組    

    3.國小四年級組

    4.國小五年級組    

    5.國小六年級組

    6.國中組(含一、二、三年級)

    7.高中組(含一、二、三年級)

    8.社會組(不限年齡、地區、資歷)

    9.長青組(年齡六十五歲以上)請註明年齡

二、獎勵:各組錄取之優秀作品,主辦單位予以下獎勵。    

    1.第一名錄取一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伍仟元。

    2.第二名錄取二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貳仟元。

    3.第三名錄取三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壹仟元。

    4.第四名錄取五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

    5 .第五名錄取五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

三、初賽辦法:各組別將作品郵寄至『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亦可直接送達收件處參加初賽評審,收件日期於國曆 108年 2月25日前截止,初賽入圍者由主辦單位通知,並於國曆10 8 年3月 24日﹝星期日﹞當天至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二樓大禮堂參加決賽。         

   郵寄地址: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 438台中市外埔區水美里山美路八一三號。

       查詢網址: http://www.wno1.org

       電  話:(04)26868999.26882211

       主辦李老師:0932-564791

  五、決賽辦法:

    1.凡初賽入圍者請於國曆108 年3月 24日﹝星期日﹞至 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參加決賽,上午九點報到,十點正式比賽,並於當天舉行評審及頒獎。

    2.決賽用紙與初賽規格相同,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書寫用具參賽者自備。

    3.所有參賽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與義務。

    4.一經參賽即認同本辦法,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提出任何異議。

    5.每位只能參加一組。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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