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二、108年度徵選活動,分為二階段收件及評審,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一)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二)收件時間自108年3月1起至108年4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另,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獲獎者之指導教師,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四、又,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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