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三、若有申請教育部或其他民間活動計畫但未獲補助之基隆市國中小幼之營隊活動,可於以下時間提送活動計畫(含概算表),本府將酌予補助,每一活動補助上限為新台幣伍仟元整。
(一)107學年第一學期期中活動應於107年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二)107學年寒假活動於107年12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三)107學年第二學期期中活動應於108年1月15日前提出申請。
(四)107學年暑假應於108年5月15日前提出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特教科王莉嫻老師(02─24301505#502、wang246610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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