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
為本校學生社團「社會服務社」等共五個社團誤用本校統一編號開立之郵局帳戶應即辦理銷戶,因開戶人資料住址不詳,或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以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1條。
本公告詳如附檔(發文日期:107年4月27日;發文字號:中大學課字第1071200247號),敬請下載參閱。
主旨:
為本校學生社團「社會服務社」等共五個社團誤用本校統一編號開立之郵局帳戶應即辦理銷戶,因開戶人資料住址不詳,或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以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1條。
本公告詳如附檔(發文日期:107年4月27日;發文字號:中大學課字第1071200247號),敬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