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經4/10場地協調會議,各單位借用場地登記初稿如附檔,如有要「取消」借用者,敬請於4/17前以學生事務申請單或以書面(如:行政單位)說明,送交課外組辦理。
二、如果本公告附檔初稿內容「有登載錯誤」者,請借用者務必於4/18前至課外組更正,以利後續系統借用設定;附檔初稿僅供檢核,如有修正將於4/20公告。
三、特別說明:由於場地借用系統係以學生社團為借用對象,故各系(營隊、迎新)等活動皆係先設定以各「系學會系代」為借用人,餘各社團則是以4/10當日參加場協簽到之人員為借用人設定;如不瞭解後續場地系統借用或跑單程序,可先洽詢系代、社長詢問。
四、再次提醒借用者要在5/24-6/4期間,至課外組組網站完成線上申請(填報活動單、場地單),並將場地單及繳費收據交予課外組場地管理員,始完成場地借用程序。
五、暑假場地借用協調會議後,若尚有週一至週五白天場地(每日8時10分至16時50分)無人借用,而欲借用者,敬請依(學期間)借用程序辦理;場協會議後各場地(含社辦)夜間及遇週六日、例假日等非開放時段,不再開放借用。
六、其他說明敬請參照課外組2/1公告之「107年課外組場地暑假開放時間暨借用協調會議」事項辦理,如仍有未盡事項及暑假場地協調借用程序說明,依課外組場地管理辦法及管理細則或由另行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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