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為推動文化新南向,鼓勵青年藝文人才從事國際文化交流事務,將臺灣經驗帶入國際文化網絡,爰推辦本計畫,期培育我國青年團隊擔任跨文化交流的耕耘園丁,運用本部補助及計畫實作指導資源,青年團體得以走出路徑,以社造概念與草根社區或校園連結互動,播散臺灣文化創意種籽,藉以提升國際視野及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進而橋接兩地文化及社區營造之能量。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國內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大專校院、民間團體。

團隊成員(含計畫主持人)至少3人,年齡介於20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境者。

計畫主持人須具備至少3年文化相關工作經驗,例如辦理專業文化活動,並提供作品清冊、影音紀錄、書面報告、照片、海報、媒體報導等實績證明。

團隊成員至少要有1名精通英語或交流地區語言,並能負責相關翻譯、英文寫作與簡報、國際傳播、溝通協調、涉外事務等工作項目。
受理單位:文化部-文化交流司
承辦人: 袁光大
02-8512-6717

申請表件及其他事宜均依據「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參與多面向拓展文化交流處理要點」辦理。請自行下載運用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R=1&M=1&Key=37&PY=2018&PT=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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