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106學年度第1學期(含寒假)社團大型活動經費審查結果如附檔,請各社團參閱。
二、為配合會計經費作業,請本次獲得補助之社團務必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完成經費結報,今年度之活動最遲請於12/5經費截止日前完成核銷,107年度(寒假)辦理的活動請於寒假結束後向課外組報帳(核銷107年度的發票),逾時以致無法報帳者,視同放棄權利。
三、活動之申請、經費核銷之流程與一般例行活動相同,並請至少於活動一週前向該社團之承辦人員備齊活動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提出活動申請(由本組承辦人員核定補助項目)。
四、經大型活動經費審查案通過後,如有借用課外組場地之需求者,請於「106年11月6日17時之前」提交學生報告書,敘明借用場地及時間交至課外組,課外組得保留借用與否之權利;經專案核准預先借用者,仍須依規定至課外組網站完成線上申請填報活動單、場地單,完成場地借用流程,如需繳交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仍須依規定繳交。如有「未依規定完成借用」或有「違規使用場地」等違規情事,將列入爾後是否協助專案預先借用之參考。以下情事恕不協助借用:
(A)逾期申請或經提交學生報告書後又更改借用場地或日期者。
(B)如申請借用時間與其他大型藝文活動或專案活動衝突而未能協調者。
五、凡獲得補助之社團,請於宣傳海報或DM上將「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列為指導單位,並於活動後繳交活動成果電子檔及書面成果報告(含活動回饋統計量表)予課外組社團輔導員,才算完成結案程序。
六、計畫如有變更或取消,應事先報請本組同意,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將取消本次補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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