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主 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含暑假)社團大型活動經費補助於2/19至3/1期間受理申請~
二、申請類別:
【全校性活動】限113年2月至113年8月期間辦理之全校性社團活動,每社至多申請一案為原則。
【社團服務類】限113年2月至113年8月期間辦理之社團服務活動,以服務對象為申請單位審查。
三、申請辦法:
(1) 自113年度起,各申請案改以活動企劃PPT電子檔呈現(不再受理紙本文件),簡報檔以15頁為限 (請採用附檔範例),最遲於3/1(五)下午4時前E-mail至詠庭姐信箱(ytt@ncu.edu.tw),恕不接受事後申請及臨時變更。
(2) 申請案之活動企劃電子檔應包含活動名稱、活動目的、活動時間/地點/參加對象、活動內容及「經費預算分配表」等資訊(經費申請依實際需求填報並撙節開支),並勾選本活動對應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指標,若活動對應指標有疑義,請洽社團輔導員討論。
(3) 經費審查會訂於3/12(二)上午開始舉行,地點:學務處二樓會議室,屆時請派代表出席口頭簡報,每社PTT口頭簡報以3分鐘為限,簡報審查程序表另行公告,請密切注意。

三、審查標準:
(1)社團經費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確實
(2)社團活動計畫內容符合社團宗旨要意
(3)社團過往獲補助之成果呈現
(4)社團PPT口頭報告

※備註※
(1)簡報電子檔受理申請至3/1(五)下午4時止,逾時不候。
(2)社團評鑑補助費足以支應之活動不列入大型活動申請。
(3)跨社、跨系及跨校規模之活動均屬大型活動補助範疇。
(4)營隊類型之活動已向參加者收取報名費者,不納入補助案。
(5)未出席社團經費審查會報告之申請案,不予補助。
(6)社團內部自主辦理之幹部訓練,不予補助。
(7)前次獲得補助但未執行活動,亦未向校方報備停辦之事由,則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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