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公告內容

一、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特辦理113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二、本計畫訂於112年12月29日公告,收件時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底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三、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通費新臺幣30萬元。

四、報名請逕至本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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